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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35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 深房价或已经透支

房天下整理  2015-07-02 16:31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可以看出一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还是下降。一般而言,国际上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注:北京19.1超合理范围大值3.2倍),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

在当前高昂的房屋价格成为中国人头疼问题的社会,所谓“房奴”的生存状况引发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近日,一项关于“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比值的指标——“房价收入比”的排名出炉。这份由上海房地产研究院于5月27日发布的《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数据显示,在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2014年35城房价收入比均值为10.6,其中深圳、北京、上海、福州、厦门5个城市遥遥领先。

  整体下降接近合理区间

  房价收入比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出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研究院认为我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研究院根据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得出,2014年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1。与2013年的7.3相比,2014年房价收入比再度下降,延续了2010年以来的下行趋势。从房价收入比的水平看,已接近6-7的合理区间。房价收入比的下行,主要是受“2014年楼市降温导致房价增幅大幅收窄,同时收入增幅大于房价增幅”的影响。

  东部城市房价上涨迅猛

  在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2014年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10.6,其中深圳、北京、上海、福州、厦门5个城市遥遥领先,深圳高达21.7,超越北京跃居首位。整体上看,房价收入比排名靠前的,多为东部城市。分区域来看,东部一线城市延续去年的排名,且差距较大。令人意外的是,深圳再次取代北京位列首位,房价收入比高达20.2;东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相较去年上升0.4,均值达到9.2;中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六成上升;西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延续下降趋势。

  与2013年相比,2014年有18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银川、杭州和南昌降幅较大,这主要源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的下挫,其余16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

  厦门上涨迅速 第二

  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8.7,有14个城市房价收入比高于该均值。两个典型城市,2014年杭州楼市显著降温,房价收入比趋于合理。而厦门房价大涨,房价收入比增长过快,对楼市健康发展不利。

整体上看,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有以下三个态势:

一是,呈现出东、中、西梯度递减的态势,且相差幅度较大;

二是,一线城市明显高于二线城市,深圳、北京、上海、广州的房价收入比分列、二、四、六位(包含保障性住房);

三是,经济发达城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

与2012年相比,报告指出,2013年有18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福州和呼和浩特降幅较大,主要源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的下跌。其余17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如果计入保障性住房,2013年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8.5,有13个城市房价收入比高于该均值。

据预计,由于2014年以来楼市降温明显,商品住宅成交均价难以出现明显增长,预计今年房价涨幅将低于城镇人均收入增幅、房价收入比将总体上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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